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毕业生后期工作安排,为做好201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原则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须在离校前转出,请各党支部通知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按规定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二)组织关系转接的一般处理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全部由学院党总支经党统数据库开具,不再手工开具。介绍信内所有信息应与党统数据库数据完全一致,经验库无误后由党委组织部上交雅安市委组织部盖章生效。
2.介绍信有效期最长为90天,超过有效期的介绍信一律作废,不予重新开具及改派组织关系。
3.2014年7月5日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得以任何原因留校待转,否则不予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已经签订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工作单位。
5.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上四种情况,学生事先向即将转往的目的地党组织联系,核实对方是否同意接收)。
6.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变动频繁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党组织。
7.毕业生党员在毕业手续办完前因私出国(出境)要求保留党籍的,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初审后,填写《保留党籍审批表》,经院(所)党组织审核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毕业生预备党员因私出国(出境),按照中组部《关于预备党员因私出国后转正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组函字(1999)16号]执行。毕业手续办完后出国出境的,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的党组织。
8.毕业生党员已考上本校研究生的,由原所在党组织开具校内转接介绍信,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到入学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二、转接程序及日程
(一)报送转接信息登记表(6月3日前)
各党支部及时收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并加强转接工作相关知识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党员按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6月3日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文档以支部名称命名,发送至杨东丽),纸质版交一并交给杨东丽。
(二)学院信息录入(6月4日-6日)
(二)验库,同时打印并报送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7日—9日)
(三)领取盖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11日)
(四)分发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12日)
附件:组织关系转移通知相关表格
动物科技学院党总支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