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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团支部1+1”联建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
作者:四川农业大学 动物科技学院 审稿人: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01日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团支部1+1”联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努力实现我协会对各支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各支部团员的综合素质,从而全面推进“团支部1+1”志愿服务活动更高效、合理的开展,动物科技学院团总支青年志愿者协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活动开展办法

第二条 各支部应在活动开展前一周递交活动方案,由青年志愿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修改,经同意开展后领取《动物科技学院“团支部1+1”联建活动登记表》(见附表1),并于两天内将登记表(附方案)交至青协相关负责人处。

第三条 各支部根据将要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制作海报、横幅(若要制作,则应在活动开展前三天于宣传部登记)。

第四条 各支部应在活动开展后,半天时间内上交活动通讯稿,并在三天内上交该次活动的总结至相关负责人处,由青年志愿者协会存档。青年志愿者协会每2个月举行一次“团支部1+1”志愿服务活动交流会,了解基地建设情况。

第五条 各支部在活动开展前根据需要,联系院宣教部、院数码工作室、雅安电视台、雅安日报等校内外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报道,若在联系媒体或开展活动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或疑问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及时向青年志愿者协会反映并尽快解决。

第六条 各支部每学期期末应上交一份该学期志愿服务活动总结材料。


第三章 奖励及惩罚办法

第七条 奖励办法

1、参加“团支部1+1”联建活动各支部成员将自动成为我院志愿者。基地联建协议到期之后,学院团总支、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根据各支部及支部成员的志愿服务活动情况,按照一定评选程序和规则,评选出团支部1+1联建活动“优秀团支部”和 “院级优秀志愿者”。

2、建立“团支部1+1”联建活动并在本支部联建基地成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各支部成员,所参加的活动经院上认可可视为除暑期社会实践外的其他实践活动,并享受综合测评加分(一次活动加1分)。

参加“团支部1+1”联建活动的各支部每个月必须在所联建基地开展至少一次活动,否则取消评奖资格,一次提醒给予警告,二次提醒取消联建资格,并将小班支部情况上交学院。

(一)优秀联建团支部

1、评选时间

基地联建协议到期之后(每年四月)

2、参评对象

各联建团支部

3、评选程序

(1)各联建团支部向学院团总支递交合格的评优申请书和申报材料;

(2)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各支部申请书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排名,并上报学院团总支;

(3)学院团总支审核、审定,最终确定团支部1+1联建活动“优秀团支部”。

4、评选办法(总分100分)

(1)基础分(30分)

①活动方案、活动登记表、活动总结的质量(满分15分):按时上交,认真客观,排版规范,无错别字(每个错别字扣0.5分);

②联建基地反馈意见(满分15分):由联建基地负责人对支部开展的服务活动的质量进行考评。

(2)每一学期联建小班所开展活动的质量(25分):

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同学根据《动物科技学院“团支部1+1”联建活动评分表》(见附表2)现场评分。

(3)各支部每学期期末上交该学期志愿服务活动的总结材料(5分):

按时上交,内容真实,排版规范。

(4)评优申报材料质量(20分):

组织有关老师、同学进行评分。

(5)社会影响的大小(20分):

①指标:报道媒体的级别、媒体报道次数、感谢信数目及其他社会反响等;

②院级报道一次加2分,校市级媒体报道一次加6分,省级媒体报道一次加10分,国家级媒体报道一次加15分,感谢信一封加5分,总分不超过20分。

备注:同一次活动被多家媒体报道的,以最高级别媒体计算加分,不重复计分;感谢信可另计。

(6)平时志愿服务活动质量抽查:

若实际开展的活动与上交的活动登记表、总结内容严重不符者,一次性在总分里扣10分。

(7)附加分

①本支部参加3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的流动志愿者,每人加0.2分。

②若支部成员为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则需要以本支部的名义参加3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方能加分。

(二)优秀志愿者

1、评选时间

每学年“五四”评优期间

2、参评对象

各支部成员

3、评选程序及办法

(1)各支部成员向本支部递交评优申请书,支部内部初审后,上报青年志愿者协会;

(2)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各支部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上报学院团总支;

(3)学院团总支审核、审定,确定最终名单。

4、评优比列

联建支部团员数×6%=院级优秀志愿者推荐名额

其中学年考核,获得“团支部1+1”联建活动“优秀团支部”的支部,奖励3个百分点的评优比例,达到9%;表现不积极的团支部,扣除3个百分点的评优比例,为3% 。

(每年从各支部推荐名额中评选出院级优秀志愿者8个)

第九条 惩罚办法

1、参加“团支部1+1”联建活动的各支部每个月必须在所联建基地开展至少一次活动,否则取消评奖资格,一次提醒给予警告,二次提醒取消联建资格,并将小班支部情况上交学院。

2、对于违反《动物科技学院“团支部1+1”联建活动支部管理办法》的团支部及支部成员个人,应当酌情扣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动物科技学院“团支部1+1”联建支部和支部成员。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动物科技学院团总支。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动物科技学院团总支

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O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