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服务国家农业强国战略和四川省农业强省战略的人才培养需求,高质量推进新农科建设,筑牢农业强国和农业强省人才根基,聚焦“扎根西南粮仓 服务农业强国”主题,结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实际,现学校启动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和创业训练计划(2025)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关于“扎根西南粮仓 服务农业强国”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和创业训练计划(2025)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师申报
1.教师提出的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和可行性,项目工作量和难度适中,适合本科生完成;原则上,项目实施期间不能修改题目;
2.承担纵横向科研项目且经费账号(非本科教学账号)余额≥2000元;
3.每位教师提出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科研兴趣培养和创业训练计划累计计算),若已有1项在研项目,本次只能填报1项;
4.教师需在上一年度内无整改或终止的项目,过去3年终止项目总数未达2项。
(二)学生申报
1.本科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异或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的科研素养,创新意识强、独立工作能力强者优先;
2.凡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的非毕业年级本科生均可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为3-5人(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有参与科研兴趣培养计划或创业训练计划的经历,2024级本科新生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3.每位本科生本次只能申报1项(科研兴趣培养和创业训练计划累计计算),且参与在研项目的不超过2项;若已有2项在研项目,本次不能申报;
4.每位本科生主持的项目(担任负责人)数不超过1项。
二、立项分类及名额分配
我院本年度拟立项科研兴趣项目指标22 +7项=29项,创业训练项目1项。其中科研兴趣项目7项为定向指标(含5项登峰计划和2项创新大赛专项);学校配套资助名额为11+4(定向)项=15项。
三、申报流程
1.教师填报题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登录教务系统,填报适合本科生完成的项目名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须在项目名称后备注(创业训练)。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2.公布题目:学院负责审核指导教师的指导资格、项目难易度、项目科学性和合理性,审核通过后(指导教师的指导资格有误的,不另行增补)向学生公布题目。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
3.学生自主选题: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阅项目题目和简介,确定感兴趣的项目后,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协商并自行组建团队。
4.导师确认信息:指导教师确定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后,登录教务系统填报成员信息,且导师所填成员信息的先后顺序被认定为项目成员排序,原则上项目执行期间成员排序不予变更。
5.立项申报: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共同完成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电子版申报书请于11月24日前发送至516103421@qq.com。学院负责团队的资格审查以及根据指标进行遴选,通过资格审查和学院遴选的团队,于11月26日由项目负责人将指导教师签字的纸质版申报书交于7-1015进行学院盖章,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将签字盖章版的PDF申报书上传至教务系统(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
6.学院遴选: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进行遴选(重点关注教师和学生的申报资格,申报书格式的规范性,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难易度和可行性,研究预期成果的水平和质量等),并在教务系统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审核,其中4大专项和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须在“专项类别”栏目进行备注,其余项目可不填此项(截止时间为12月6日)。教师填报并不等于立项,学生申请也不一定立项,待学生提交申报书学院根据指标遴选后报教务处审核公示后,才为正式立项。
7.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并予以公布。
四、经费资助
1.学校对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配套资助项目按照1:1提供资助,自然科学类资助2000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1000元/项,且每位教师学校配套资助的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0元/项。
2.学校资助的项目在财务处建立“科研兴趣培养计划”或“创业训练计划”账号,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均可在教务系统通过“查看经费资助账号”查看。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共同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报账时需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3.指导教师自行资助的项目不再单独建立账号,经费在教师科研账号报销。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立项实行学院遴选制,学院须参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以培养创新创业兴趣为基,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遴选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2.项目执行时间从教务处正式公布立项通知之日起计,原则上为9-24个月。
3.项目组应规划好项目实施的可延续性,积极参加“创新训练计划”“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项目组成员创新创业活动的参与度,将作为项目指标分配和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
4.学院会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考核和结题总结。教务处将加大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结题审核的抽检力度,对抽检发现问题的项目给予延期或终止,并依据问题项目数量按比例削减学院下一年度项目指标和学校配套资助项目指标。
5.未尽事宜,请参照《本科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动物科技学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