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教发〔2026〕7号)文件规定,结合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学院各专业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含应届毕业生),须已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分,无课程考核不合格记录。
二、替代成果类型及标准
学生在校期间取得以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与本专业高度相关的下列成果,可申请替代。如成果较多,须选择一项申请替代,其他成果可作为支撑材料。
(一)学术论文。学生本人为署名顺序第一作者(或本科生导师为署名顺序第一作者、学生为署名顺序第二作者),在SCI、SSCI、CSSCI收录期刊,或北大核心、CSCD、E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研究性论文。综述、会议摘要、科普短文等非研究性文章不可申请。
相关证明材料:期刊原文电子版(含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需清晰体现期刊名称、发表时间、作者及单位信息)。
(二)发明专利与学术著作。学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且与专业高度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学生参编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性著作,且所编写字数在2万字以上(在著作前言中署名),能体现相应研究工作量。
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扫描件、专利说明书及附图等;专著扫描件(封面、目录、撰写部分)。
(三)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或“挑战杯”获国家级铜奖及以上(“挑战杯”专项赛获奖等级按降一档处理);或参加《指导学生竞赛奖认定项目名单》内国家级竞赛获得国家级金奖(一等奖)及以上,仅限排名第一的学生申请替代,且须经指导教师及团队其他所有成员书面签字同意。
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竞赛作品支撑材料(论文/设计报告/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等)。
三、替代流程
1.学生申请(2026年10月29号之前)
符合要求的学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和团队成员同意签字后,将《申请表》(申请表请提交:word版,成员和导师签字后扫描的PDF版)《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汇总表》和实践成果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104790477@qq.com。文件夹命名:学院-学号-姓名。
2.学院遴选与公示(2026年11月6日之前)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专业契合度;排名、署名单位、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 “一事一用”、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并在11月6日之前在院内公示审核结果。
3.学生撰写、提交《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书》(2026年11月24日之前)
学院初审通过的学生,须以创新创业成果材料为基础,撰写《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书》(后简称《替代报告》),字数不少于4500字,格式模板见附件2。并于11月24日之前将《替代报告》和《替代报告》的检测结果(反抄袭检测和AIGC检测≤30%)一并提交至104790477@qq.com。
答辩之前的《替代报告》定稿,学生有1次免费的反抄袭检测、AIGC检测、格式和智评检测机会。具体流程届时按学校通知执行。
4.成果鉴定答辩(2026年12月4日之前)
学院组建答辩专家组(不少于5 人,含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 3 人);答辩时长不少于15分钟,重点考核:专业相关性、创新点、个人贡献、报告质量、现场表现;答辩专家组根据替代报告、答辩情况综合评分,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在答辩之前针对成果和替代报告进行评分,填写《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导师评分表》;导师评分和答辩成绩任一项低于75分的,判定替代申请不通过,须按常规流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具体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5.学院向学校提交材料(2026年12月4日之前)
6.学校审核与材料归档
教务处组织校级专家对学院推荐名单与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正式认定替代资格。所有申报、评审、佐证材料等统一纳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归档留存。
四、工作要求
1.学术诚信。申报学生对实践成果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原创性承担全部责任。如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立即取消替代资格。
2.规范管理。替代工作全程留痕、可溯,申报材料、评审记录等材料统一归档管理,纳入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范围。
3.保障机制。导师对提交学生材料的专业性以及学术诚信全负责制。未通过初审、答辩、复核的学生,学院须及时衔接其走常规毕业论文(设计)流程,保障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顺利完成。
动物科技学院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