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本科生奖优】动物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稿人:dwkj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30日 点击数:

2022、2023、2024全体本科生学生: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学院评选总名额为47名。其中,基础名额43名、单列名额4名(名单附下)。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超学制的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原因的附情况说明。

三、评选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5.学习成绩: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

6.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且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7.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8.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注: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互不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乡村振兴定向培养计划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学生进行线下自主申报,学院根据参评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和综合测评成绩择优遴选推荐。

五、工作日程安排

1.各小班于10月3日18:00前将电子档表单(附件1)及证明材料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至dkyzongheban@163.com,文件以“班级+国励”命名,并通知申请人加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群:1065517089;

2.各小班于10月9日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2024-2025学年动物科技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如是需一项校级奖励的情况须加上相关证明材料,查原件、交复印件)至学院7-1005。

六、工作要求

1.各小班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班主任应全程参与并指导工作,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系统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要求拟评人员务必重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系统填报。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系统申报不成功,将承担相应责任;

3.拟评者需及时核查自己是否已有本人社保卡,该项奖学金将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社保卡中。

七、咨询地点与咨询电话

咨询地点:7-10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6290077

动物科技学院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