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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稿人:dwkj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7日 点击数:

全院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和教育厅相关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类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分新增、取消和困难等级调整三类情况。

1.新增情况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流程和公示要求进行。新增名单按照附件1汇总,无需学生本人进行系统申请。

2.家庭经济情况有较大变化的,可自愿提出取消或者调整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认定结果,按照附件2汇总名单。

二、重点关注群体学生

动态调整工作要重点考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低保家庭等13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已发各班班主任),认真开展数据比对、核实确认、调查评议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认尽认、困难等级真实精准。

三、日程安排

严格把握工作节点,按照工作日程安排有序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一)前期工作

1.各小班摸排班级情况,确保小班同学知悉春季动态调整通知,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认尽认。

2.若确有调整情况,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认定评议组,评议组成员名单须向全班公布,未到会学生应通过其他方式告知(评议组成员应并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单数,7-13人,班主任任组长,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若班长或团支部书记申请认定,则应回避,改为其他不申请认定的班委,最好保证每个寝室有1名同学担任评议小组成员)。

3.应于3月21日之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以班级命名并压缩打包发至学生会办公室邮箱(dkyzongheban@163.com),并联系办公室负责人林可欣(QQ:2747856870))安排学院督察员。

(二)中期工作

1.学生打印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6)、手写申请书(500字以上写清困难原因),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于小班开展评议前交评议小组。

2.各小班评议组严格按照政策于3月22日至3月28日开展本班的评议工作,评议结果须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确保全班同学知晓评议结果;督察员列席监督,但不能参与评议),完成认可度测评。

3.小班评议组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统计表》(附件5)《、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6填写完毕、写清班级认定意见,评议组组长签字)于42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档依班级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dkyzongheban@163.com,并将纸质版交至7教1005。

(三)后期工作

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评议组报送的评议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误向学校上报认定结果。

、工作要求

(一)程序规范

严禁将未经认定程序和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信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严肃工作纪律

评议人员在认定工作中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学生本人存在公司股东身份、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移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追回资助资金。

(三)加强资助育人

各小班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四)咨询及投诉平台

如有疑问,可咨询成泓钢(QQ:861098260)、刘子睿(3514885319)。

投诉地点:七教1005。

动物科技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