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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关于动物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审稿人:dwkj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 点击数:

全院本科班主任、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细则》(学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认定对象

申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所有本科学生。

二、程序

按《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线下完成学生申请、情况摸底、小班评议等工作。

2.小班评议通过的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

进行系统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密码忘记,可请学院辅导员重置)。

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负责老师登陆省资助系统,完成审核,并上报学校。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材料见附件1,拟申请认定的同学将有关材料以小班为单位上交学院留档备查。

三、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13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具体名单将发送至各学院经办老师)按政策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四、日程安排。

严格把握工作节点,按照工作日程安排(见表1)有序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工作事项

工作内容

前期工作

1.学院成立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与督查组,并公示。

2.各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认定评议组,评议组成员名单须向全班公布(未到会学生应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并于9月14日发送至学院综合办邮箱dkyzongheban@163.com(名单上报模板见附件2),学院备案公示3个工作日。(评议组成员应并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单数,7-13人,班主任任组长,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若班长或团支部书记申请认定,则应回避,改为其他不申请认定的班委,最好保证每个寝室有1名同学担任评议小组成员)

3.各小班将开展评议的具体时间通过班长支书群表单报送,学院结合各小班开展时间安排督察员,并按时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员名单。

中期工作

学院召开班主任、各小班班长(团支书)认定工作培训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学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手写申请书(500字以上写清困难原因),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于小班开展评议前交评议小组。

2.各小班评议组严格按照政策开展本班的评议工作,评议结果须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确保全班同学知晓评议结果;督察员列席监督,但不能参与评议),完成认可度测评。

3.小班评议组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4)、《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统计表》(附件5)于9月24中午12:00前交至7教1005,9月24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档依班级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dkyzongheban@163.com

4. 学生进入“四川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操作方法见附件7。(24级新生需要进行个人信息维护)

5.督察员将督查情况登记表(附件6,请各督察员自行提前打印)在督查结束后1天内交至7教1005。

 

后期工作

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评议组报送的评议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误向学校上报认定结果

动物科技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