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6〕1号)《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6〕2号)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附件1)研究生奖励与资助的相关规定,结合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奖助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和奖助项目
参评荣誉称号、奖学金和申请资助均须满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生(含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批准的国际校际交流学习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受到违法、违纪、违规处理;道德品质优良,无严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3、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且学业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缺考或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
4、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2022级起博士修业年限为4年),按规定缴纳学费(含住宿费),按时完成学籍注册。
奖助项目 (指标见附件2) | 评审方式 | 其他说明 |
国家助学金 | 参与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确认拟受资助资格 | 研究生无故不提交或不按期提交认定申请的,将视作自动放弃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取消资助资格。 |
国家奖学金 | 材料评审或答辩评审 |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超过基本修业年限者(学制)不能参评。 |
学业奖学金 | 材料评审 |
二、申报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申请者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申请人需9月28日前加入“动科院2026年研究生国奖申请”,QQ群号:1002582438。进群修改名称为“博士/专硕/学硕-姓名-专业-学号”。
电子: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分数参考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个人学术成果须按重要程度排序,优先填报高等级成果。(附件2)。
纸质:国家奖学金一览表、证明材料等严格依照一览表所列顺序整理装订为一份(区分研究型和综述型论文;论文提交首页;SCI论文须附科技处截图)。
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提交导师签字的审批表(附件3)。
(二)学业奖学金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要求(提交至小班负责人)
1. 电子版材料
提交学业奖学金信息一览表(附件4)。个人学术成果须按重要程度排序,优先填报高等级成果。
2. 纸质版材料
提交学业奖学金一览表,评分依据参照《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执行。申请人须完整整理各类成果证明材料,材料整理须遵循以下规范:严格区分研究型论文与综述型论文;所有论文材料均需附带论文首页;SCI论文须同步提交科技处查询截图;一并提交相关实践活动证明材料。所有纸质材料统一整理装订为一份。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统一提交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审批表(附件5)。
2、小班负责提交学院材料清单:
电子材料:汇总小班学业奖学金一览表(附件4),督促材料缺失的申报同学及时补齐相关佐证材料,重点核查确认所有SCI论文均已上传对应科技处截图。同时依据申报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及奖学金积分评审细则,逐一核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核查申报成果是否存在重复参与上一年度学业奖学金评选的情况。统一规范汇总表格格式,将本班学业奖学金汇总Excel表在班级群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院。
纸质材料:按电子表对应顺序进行整理,注:每个申请人的一览表后紧跟其证明材料,每位申请人材料装订成一份。
公示无异议后全班统一提交导师签字的审批表(附件5)。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9月28日下午18:00前,申请者按照附件2及“申报材料”的要求将纸质证明材料交至科技园二期A309。一览表(附件2)电子表将于QQ群内在线收集。
10月1日前学院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0月9日学院组织国家奖学金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群内另行通知),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对应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二)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
9月28日前,申请者按照通知中“申报材料”准备材料交小班负责人。
9月29日前,各小班收集汇总并审查是否填写完善,纸质档材料是否齐全。小班负责人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处理并将纸质证明材料交至科技园二期A309办公室。电子档一览表小班汇总表发送至研究生会邮箱1131605393@qq.com,邮件主题请写:班级-负责人姓名-动物科技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10月8日-14日学院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应当符合申请基本条件。除新生外,其他研究生申请奖学金需满足相应的实践活动要求和学术成果要求。
(一)学术成果要求
1、学术成果参照学校科技管理处及相关部门的认定结果。以教师在四川农业大学科技管理系统内录入后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未录入或审核的以教师在科技管理系统内查询结果(川农科技管理系统查询示意图,仅教师可查)。中科院期刊分区在线查询网址:https://kjc.sicau.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1&wbnewsid=1146

2、参评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四川农业大学。学术文章作者署名须为顺序第一;或导师或导师组成员(须为科技处严格认定的近三年双支团队、创新团队同队成员)排序第一,申请人作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二,同等条件下申请人排序第一者优先。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须是主要完成人;实用新型专利须排名第一或发明专利排名前二。
3、参评成果须是攻读本阶段学位期间本专业领域成果,符合就读学位类别要求(学术学位成果侧重于研究的理论性、前沿性、基础性,专业学位成果侧重于研发的技术性、应用性、实践性,具体参考人才培养方案)。
4、综述性文章不得作为参评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的代表性成果。
5、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提交的成果为在读期间累计成果,申报学业奖学金所提交的成果为年度成果(2025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且同一成果、同一奖项只能使用1次。
(二)实践活动要求
1、参评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需至少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其更广范围内做过1次以上(含)学术报告且表现优秀,或作为主要人员(国家级前五、省级前三、校级前二)参加校级以上(含)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研究生创新系列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表彰或高度认可。
2、参评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应当在班团、学科专业或学校及其以上层面做过学术报告、学术沙龙,或参与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研究生创新系列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或担任班团委员、各级研究生会成员、党团组织干部一年以上,表现良好或考核合格。
3、相关竞赛奖励、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个人荣誉等方面的获奖情况须经学院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认定。
(三)其他要求
1、因材料存档需要,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助学金的纸质支撑材料分开提供,如同时参评国奖则另行提供相应证明,学院评选完成后再填报对应奖学金等级并以小班为单位收集上报。
2、如在学院审核中发现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
动物科技学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