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党团支部、本科生: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将开展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基础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内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本次发展对象为本科大二、大三年级青先队员,条件如下:
1.政治思想端正,有强烈的入党愿望,以党组织、集体的利益为先,甘于奉献,无违纪违规行为。
2.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团龄一年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截止日期至2026年3月31日,即2025年3月31日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取得结业证书),并在青年先锋队培养考察合格。
3.必修加权成绩(参考教务网)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或2025-2026学年综测成绩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无补考、重修。
4.通过英语四级。
5.2025-2026学年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均须有参与记录。
6.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在重大灾害中做出重要贡献者,为学校学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热心及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者,创新创业取得优异成绩者,服务社会、服务师生、服务人民,影响力大者,发展时可酌情优先考虑。
二、推荐程序
(一)团支部推优入党程序
参考《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各团支部根据前期入党积极分子们汇总的提交青先积分的青先队员名单(附件2)中进行推优:各团支部拟推最多不超2名发展对象人选。
1.由本人向团支部提出申请,团支部委员会负责初步审查资格(逐一审查是否符合考察对象条件)。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方可提交团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讨论推荐。
2.各班团支部组织推优大会,参会人员为各班团员,同时党建工作办公室、档案工作部将派员到会监督,班主任须到会指导。
3.各团支部参会团员人数(含本班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4.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5.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服务师生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6.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7.团支部组织委员对评议及投票过程做书面记录(附件3《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将拟推发展对象信息填入团支部拟推发展对象人选信息统计表(附件4《xxx团支部拟推发展对象人选信息统计表》),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8.上报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学院团委对拟推发展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
(二)学生组织推优入党程序
学生组织推优名额:团委、学生会、党建分别拟推1名发展对象候选人。
1.符合考察对象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属学生组织申请,学生组织负责人初步审查资格,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学生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2.民主推荐参会人员为该学生所在组织全体学生干部,届时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到会监督,指导老师须到会指导。推荐程序同团支部推优入党程序。
3.通过学生组织民主推荐后,该学生还需在班级团支部进行推优入党程序,不占班级团支部推荐名额。
三、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一)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党支部对拟推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审核,安排支部党员通过培养联系人、班主任、授课教师、导师、辅导员、班级同学、寝室室友等,多种渠道全面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结合《青先积分情况》,充分考察“群众基础、入党动机、服务意识、党政党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时政及学习科研经历”,在学院工作或其他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贡献,发展时可酌情放宽条件、优先考虑,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二)各党支部考察组就拟发展对象考察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三)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召开支委会,对经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一讨论,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进行排序推荐,报送学院党委备案。
注意:①群调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且需保密的工作,本次群调不可采用短信、QQ等文字留痕方式进行,最好采用面对面群调,确实不便者可采用线上视频群调,同时对群调内容严格保密。
②群调中,若出现赞成票不足60%者,则本次原则上不予列为发展对象;若出现特殊情况,由党支部大会共同讨论并报上级党委终审,并向学院党委汇报时上报所有群调材料原件和汇总表(注意按每个人的材料分开装订好,汇总表放置于第一页)
③各支部向学院党委汇报时,上报发展对象讨论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票原件(表决票由各支部自行制作,要求纸质档)。
四、时间安排
(一)4月1日—4月3日
1.各团支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将附件4《xxx团支部拟推发展对象人选信息统计表》电子档于4月3日16:00前发送到 1576722644@qq.com邮箱。(团支部邮件主题为“班级+团支部”,如动科202401团支部)。
2.将拟推发展对象在班团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请拟推发展对象于4月7日中午12:00前加入答疑QQ群:1084066252,以便开展后期工作。
3.各团支书、学生组织负责人将附件2《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纸质档统一于4月7日18:00-19:00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7-1011)。
(二)4月7日—4月10日
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按照发展指导计划数进行推荐。各党支部支委将附件5《XXX学生党支部拟推发展对象人选信息统计表》电子档于4月1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1576722644@qq.com邮箱,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4月13日—4月14日
各党支部向学院党委汇报考察结果,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若有变化后续通知)
(四)4月15-16日
学院党委审查提出意见,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并备案,对发展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4月16日
党支部为发展对象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六)4月17日—4月20日
发展对象提交自传,党支部以函调形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含直系亲属和社会主要关系成员,此项工作原则上一周内完成。由学院党建对接发展对象,函调回执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整理和收集,支委配合完成其政治审查工作。
五、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支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以对党的事业高负
责的精神,认真审核发展对象的入党手续、基本程序以及必备的档案材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手续严格。
2.认真审查。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一旦发现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党校结业证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存在不齐全、不规范的情况一律不发展。
3.按时有序。各支部按照总体工作安排,做好发展工作,按时上报材料,使组织发展工作有序开展,若未按时提交材料,学院党委将对拟分配名额做更改与调整。
4.严肃纪律。发展过程中,严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拉帮结派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发展资格,并追究支部责任。
5.若有疑问,请联系党委办公室舒老师,联系方式:028-86290077。
动物科技学院党委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