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生党支部:
认真开好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思想基础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奋力开创四川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川农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其他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及“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和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规定内容,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要采取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长期执政根基的重大意义,对于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转作风树新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置身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战略全局和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现代农业产业“建圈强链”发展布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精神以及校党委的安排部署上来,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组织生活会要围绕主题,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党支部要从加强理论武装、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做好群众工作、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党员要立足岗位,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等方面查找差距不足。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上,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
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要对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和校内巡察反馈等有关问题逐一作出说明。党员对2024年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和相互批评指出的问题逐一作出说明。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
四、客观公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要统筹安排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五、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
组织生活会后,对查摆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措施和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一)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流动党员、老党员、行动不便党员等群体,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
(二)全面督导。院党委将以适当方式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全面督促指导,分管或联系党员院领导和教师要加强指导。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至少指导1个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委办公室老师要全覆盖列席联系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
(三)材料报送。本次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26年1月15日(周四)前完成。请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前3天将召开时间地点报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舒正悦。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记载表(附件1),各党支部要及时将所辖党支部测评结果整理,并于2026年1月15日(周四)前将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和民主评议党员记载表一并(附件1)报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舒正悦。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记载表
2.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党委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