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学院第十九届党团学组织任期已过半,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四川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报经学院党委同意,拟于12月16日召开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审议第十九届党团学组织中期述职报告并选举第十九届学生会二任执行主席。现就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和产生程序
(一)代表的条件
代表应是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学籍的本科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对本院学生工作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普通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人数的1%,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的规定,我院本科非毕业班学生人数为 938人,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83人。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或民主投票选举等形式,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在班级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代表人选。
(四)代表名额
1.小班代表。2022级每小班推荐代表1名;2023级、2024级小班代表由原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代表担任,具体名单见附件1;动科202407小班需推荐代表2名,且其中至少有1名代表目前未担任班团干部,且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代表;2025级每小班推荐代表3名,且其中至少有2名代表目前未担任班团干部,且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代表。
2.特邀代表。学院获得过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代表。不需小班另行推荐。
二、代表的职能与义务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三)听取、审议上一届党团学组织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第十九届学生会二任执行主席;
(五)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工作要求
选举工作务必公开透明,需在12月14日前结束班级公示,并于12月14日18:00前将本班学生代表人选信息表(Excel电子文件版,见附件2)以规范格式命名(如:动科202501学生代表信息)报送至邮箱dkyzongheban@163.com(联系人:羊潇,QQ:2500097064),学生代表须加入动物科技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工作QQ群:1067218005。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动物科技学院团委 学生会
2025年12月10日